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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汽車內飾材料水平燃燒特性的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
本標準適用于汽車內飾材料水平燃燒特性的評定。
鑒于各種汽車內飾零件實際情況(零件應用部位布置方法、使用條件、引火源等)和本標準中規定的試驗條件之間有許多差別,本標準不適用于評價汽車內飾材料所有真實的車內燃燒特性。
2 術語和定義
2.1
燃燒速度burning rate
按本標準規定測得的燃距離與燃此距離所用時間的比值,單位為毫米每分鐘(mm/min)
2.2
層積復合材料 composite material
若于層相似或不同材料,其表面之間由熔接、粘接、焊接等不同方法使全面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材料
2.3
單一材料exclusive material
由同種材料構成的均勻的整體材料。若不同材料斷續連接在一起(如縫、高接接)這種材料應認為不是層積復合材料每種材料均屬單一材料。
2.4
暴露面 exposed side
零件裝配在車內面向乘員的那一面。
2.5
內飾材料 interior materials汽車內飾零件所用的單一材料或層積復合材料,如座墊、座椅靠背、座椅、安全帶、頭枕、扶、活動式折疊車頂、所有裝飾性村板(包括門內護板、側圍護板、后圍護板、車頂棚村里)、儀表板、雜物箱、室內貨架板或后窗臺板、窗簾、地板覆蓋層、陽板、輪罩覆蓋物、發動機罩覆蓋物和其他任何室內有機材料,包括撞車時吸收碰撞能量的填料、緩沖裝置等材料。
3技術要求
內飾材料的燃燒特性必須滿足以下技術要求
燃燒速度不大于100mm/min。
4試驗方法
原理4.1
將試樣水平地夾持在 U形支架上,在燃燒箱中用規定高度火焰點燃試樣的自由端 15 后確定樣上火焰是否熄滅,或何時熄滅,以及試樣燃燒的距離和燃燒該距離所用時間。